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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是否影响优先受偿权的行使?

发布者:王赛飞律师|时间:2024年04月22日|分类:法律常识 |33人看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不影响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条明确规定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建设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相关,不与合同效力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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