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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与实际履行不能同时适用。这是由于在《民法典》之中明确规定了合同一旦解除,那么还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如果已经履行,那么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请求对方当事人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关于合同解除与实际履行能否同时适用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合同解除与实际履行能否同时适用
1、合同解除与实际履行不能同时适用,合同一旦解除,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即归于终止,则无法再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了。
2、合同成立前,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合同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具有法律效力。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订立和解除方式都有哪些
1、订立合同的方式包括签订书面的合同、各方当事人口头协商等。
2、合同解除的方法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
3、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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