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书平律师
孙书平律师
山东-枣庄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不支付离婚判决抚养费的应当如何处理

作者:孙书平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92次举报

不支付离婚判决抚养费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进入执行程序,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依法可以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关于不支付离婚判决抚养费的应当如何处理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一、不支付离婚判决抚养费的应当如何处理

1、不支付离婚判决抚养费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进入执行程序,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依法可以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1.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孙书平律师。


孙书平律师,北京嘉维(枣庄)律师事务所,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并取得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具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诉讼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枣庄
  • 执业单位:北京嘉维(枣庄)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420********43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