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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江涛律师代理罗某开设赌场案成功降档获轻判

发布者:胡江涛律师 时间:2026年11月02日 52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20XX年12月,罗某通过网络招聘应聘成为某公司的线上客服。该公司实际运营各类电子赌博游戏,面向国内人员开放充值投注。罗某的主要工作是通过社交软件接待玩家,解答注册、充值等问题并引导充值,其不参与平台规则制定与资金结算,仅按月领取固定工资。公安机关在集中打击该跨境赌博平台时将罗某抓获,调取相关电子数据后,认定其涉嫌开设赌场罪并刑事拘留。罗某家属随后委托胡江涛律师担任辩护人。

 

【争议焦点】

接受委托后,胡江涛律师梳理法律要件并前往看守所会见罗某。经深入了解,律师确定本案争议焦点及辩护要点:其一,罗某作为底层受雇人员,仅从事辅助性客服接待,不享有管理权限,应认定为从犯;其二,涉案平台投注流水由整个犯罪团伙共同形成,不能不加区分地将全部流水归责于罗某,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其个人涉案数额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其三,罗某系受招聘信息误导参与,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小。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全面核对电子数据、聊天记录及工资流水等证据,提交书面法律意见。承办检察官就流水核算、层级权限等关键事实与律师当面沟通。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一次,重点核实罗某入职时间及是否参与推广等细节。

 

【裁判结果】

案件起诉至法院后,庭审中公诉人认为罗某长期担任客服引导充值,平台流水巨大,应认定情节严重。胡江涛律师当庭发表辩护意见,重申罗某仅起辅助作用应认定从犯,且不应将平台整体流水归责于个人,同时强调其具有初犯、坦白、认罪认罚及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法院经审理后完全采纳辩护意见,区分平台整体流水与罗某个人责任范围,未认定“情节严重”,并认定罗某为从犯。最终,法院判决罗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七千余元。

 

【律师价值】

胡江涛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精准的专业判断与出色的庭审应对能力。面对公诉机关将平台全部流水归责于被告人的不利局面,胡律师敏锐抓住“底层客服”与“平台整体运营”的责任边界,通过细致阅卷与退查阶段的沟通,成功阻断流水全额归责。其制定的“从犯认定+剥离个人责任”辩护策略,成功排除“情节严重”这一升格量刑情节,实现降档轻判,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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