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华律师

  • 执业资质:1430420**********

  • 执业机构:湖南雁京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工程建筑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合同纠纷诉讼期限的限定是多久

发布者:陈云华律师|时间:2023年12月14日|分类:合同纠纷 |628人看过


一、合同纠纷诉讼期限的限定是多久

  合同纠纷起诉具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一般的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合同纠纷被告如何应对诉讼

  合同纠纷的被告需要依法提出答辩状,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陈述作出回应;并需要依法参加庭审,进行陈述和辩论;还需要按照生效判决的规定依法履行判决中规定的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合同纠纷中的直接损失是什么

  合同纠纷直接损失是指直接造成合同一方当事人现有财产的减少,也就是加害人不法行为侵害受害人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致使受害人现有财产直接受到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免责声明】

本人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普法参考。

【版权声明】

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遇侵权,请及时与我联系删除,谢谢。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