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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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租房者提前终止合同是否有相关规定

发布者:陈云华律师|时间:2023年10月08日|分类:房产纠纷 |489人看过


 一、民法典对租房者提前终止合同是否有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租房合同终止怎么写

  1.写清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写清楚租赁时间;

  3.写清楚租赁房屋相关物品以及维修费用;

  4.写清楚租金、物业费等问题;

  5.双方签字;

  6.其他。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应留意哪些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需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承租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5)付款方式。

  2.出租方

  (1)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

  (2)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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