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申请人)与xx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已在贵院立案执行【案号:(xxx)xx号】。本案抵押物位于xxx被xx(首封法院)首封。该首封案件现已在执行中【诉讼案号:(xxx)xx 号,执行案号:(xxx)xx号,执行经办法官xxx,联系电话:xxxxxxxx】。
现该首封案件在执行受理后至今已有一年时间但一直未对我行的抵押物启动评估、拍卖等处置程序,直接阻碍了申请人对抵押物的执行处置回款,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为保障申请人债权的实现,申请人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首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处分查封财产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向首封法院发送商请移送函,协调商请首封法院xxx将涉案抵押物移送至贵院进行处置,以便尽快实现对抵押物的处置,保障申请人债权实现。
此致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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