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延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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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法律顾问劳动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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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发布者:杨延涛律师|时间:2019年12月04日|分类:婚姻家庭 |420人看过


基本案情:
       李某和赵某结婚18年,婚后李某在家照顾孩子,没有工作,孩子长大后,婆婆因脑梗瘫痪在床,李某又照顾婆婆,丈夫赵某和几个朋友在外注册成立了一家公司,主要从事零部件加工,一直忙于公司事务,很少照顾家庭,赵某每月给李某3000元生活费,用于家庭日常开销,直到2012年婆婆去世,赵某不再给李某生活费,李某无奈只能自己找了一份清洁工的工作养活自己,婆婆去世后赵某以公司忙为由,搬到公司居住,对李某不管不问,李某想离婚但又不知道怎么分割公司股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观点:

       一、根据公司投资成立(入股)时间分为婚前投资成立(入股)和婚后投资成立(入股)。

       婚前投资成立(入股),公司属于投资方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股份,但可以分割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应分的股利。

      婚后投资成立(入股),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不管工商登记写一个人名字还是写两个人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股份及应分股利,离婚过错方可以少分。

      二、夫妻离婚,公司股份分割方式:

      1、夫妻双方协商分割;

      2、夫妻双方平分公司股份,二人都成为公司股东(如公司章程允许及其他股东同意);

      3、夫妻一方成为公司股东,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公司股份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如果公司股东仅为夫妻两人,双方又不愿共同经营的处理方法:

      1、夫妻一方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第三人;

       2、一方给另一方补偿后,将公司变更为独资企业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对公司进行清算或将公司拍卖。

参考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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