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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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是否包括“两金”即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发布者:池翔律师|时间:2020年12月08日|分类:刑事辩护 |962人看过

虽然早在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即将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确认“两金”即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属于物质损失范围,但在司法实践中,除四川省高院明确自2020年11月1日起,将“两金”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外,其他各地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判赔“两金”仍把握不一。

 

  最高院对此问题的立场是“原则不判,例外可判”

  原则上不判赔“两金”,但被告人有赔偿能力或驾驶机动车构成犯罪的除外。允许法院在审理案件时灵活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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