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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发布者:李伟容律师|时间:2018年08月13日|分类:合同纠纷 |592人看过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龙圣小区   号的房屋(一、二、三、四层)楼房租赁给乙方仅作餐饮、住宿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暂时定三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届满前90天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对有关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若有第三方有意承租该房屋,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租赁费用为每月6500元,租金按季度交付,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现金支付给甲方当个季度的租金,以后每季度按时交付租赁费用,甲方收费时应出具相应收据,并载明租赁的起止时间。

第四条  房屋的使用、维修、建设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房屋和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并负责房屋和相关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2、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安全结构,不准开挖、开凿墙体、天花板、地板、梁柱。

3、乙方因正常使用需要,可在房屋内进行装饰和固定资产的建设,但装饰或建设的规模和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乙方必须合法生产经营,办齐有关经营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承担生产经营过程中经济、民事、刑事等责任,甲方不负上述责任。

5、乙方要案例合理使用甲方的房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因乙方管理、使用、装修停租时搬迁拆除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甲方应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6、水电费、卫生费、政府管理费、店面、房屋租赁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停租时吊顶、地板、门窗、墙面装饰、水电、外墙广告箱架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拆除。

第五条  乙方同意预交押金壹万元整,若乙方租期未满的情况下撤租或者违约,甲方有权不予退还押金,租期届满,乙方不再承租,甲方应退还乙方预交的押金。

第六条  乙方若转让该房屋的租赁权,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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