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夏露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四川蜀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不赡养老人的能少分遗产?

发布者:王夏露律师|时间:2021年04月16日|分类:继承 |316人看过

不赡养老人的继承人,可以少分遗产,具体少分多少由继承人之间协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