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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颖律师
执业资质:1310120**********
执业机构:上海锦维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暴力犯罪侵权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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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刘晓颖律师|时间:2021年08月30日|分类:债权债务 |1293人看过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
【费用、利息和主债务的抵充顺序】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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