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建议:
建材供应商应在买卖合同中对产品或货物的名称、种类或者品种、规格、型号、品牌、商标、等级、花色、单价等等信息作出明确的描述约定。根据产品的性质和运输交付情况,明确约定是否允许存在误差、误差标准、误差顺位,以及超过误差值交付产品的处理方式等。
对标的物的描述根据不同产品的特征一般包括产品的名称、种类、品种、规格、型号、品牌、商标、等级、花色。履约实践中,常出现因合同文本未明确记载、谈判过程中亦未明确交易产品的具体规格型号,或者虽约定了具体规格型号,但由于交易产品生产和运输等环节大概率存在规格误差,最终在交付产品时造成合同履约障碍和纠纷,需求方即主张供应企业交付产品规格型号违反合同约定、进而主张承担违约责任;另外,还有因为未约定产品品牌以价低的产品代替质好价高的品牌产品等等,因标的物描述不清、合同约定不明而起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