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建议:
虽然法律规定合同可以口头形式订立,但并不提倡订立口头合同,因为实践中经常出现交易双方口头商定的合同事项,在起纷争时,常被恶意、不诚信的否认,致使主张权益的合同一方陷入被动局面。采用此种交易方式,材料供应商先行交付产品、需求方后付款的,对供应方履约管理和证据固定的要求较高,因口头约定条件无证据证明、交付产品接收主体不明等问题成为后期供应商主张合同价款的障碍,任一管理疏漏即可能导致履约风险。
黄健峰律师
实务建议:
虽然法律规定合同可以口头形式订立,但并不提倡订立口头合同,因为实践中经常出现交易双方口头商定的合同事项,在起纷争时,常被恶意、不诚信的否认,致使主张权益的合同一方陷入被动局面。采用此种交易方式,材料供应商先行交付产品、需求方后付款的,对供应方履约管理和证据固定的要求较高,因口头约定条件无证据证明、交付产品接收主体不明等问题成为后期供应商主张合同价款的障碍,任一管理疏漏即可能导致履约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