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悦律师

  • 执业资质:1320420**********

  • 执业机构: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抵押担保婚姻家庭工伤赔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过错方财产分割法律规定

发布者:陈悦律师|时间:2022年09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514人看过

 一、离婚过错方财产分割法律规定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不存在对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的规定,如果过错方自愿少分或部分财产的,法律不予禁止。除此之外,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案件财产分割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二)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三)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四)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五)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六)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七)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绝大多数的财产分割案例,都是过错方和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这些行为会导致少分财产,如果当事人隐藏的夫妻共同财产数额特别多,或者对夫妻共同财产损毁情况非常严重的话,当事人才有可能会失去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

  三、过错方财产分割原则为

  过错方财产分割原则为: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四)平等均分原则;

  (五)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声明:此文章转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