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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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维持原判:王某某上诉请求被驳回”

发布者:陈海霞律师 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7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代理被上诉人赛某某与上诉人王某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王某某不服一审法院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的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并要求赛某某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

仲裁结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某某需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

办案过程

  1. 一审判决:一审法院认为王某某未按合同约定先行办理房屋解押手续,构成违约,因此无权单方解除合同,驳回了王某某的诉讼请求。

  2. 上诉:王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主张其未办理房屋解押、过户手续的责任在赛某某一方。

  3. 二审审理:二审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审理了王某某的上诉请求。

  4. 二审判决: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适当,王某某的上诉理由不成立,因此维持原判。

点评

本案中,被上诉人赛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成功地为赛某某辩护,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二审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一审法院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尊重,同时也体现了对证据的严格审查。此案提醒当事人在提起上诉时,应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支持其主张。

给当事人的建议

对于被上诉人赛某某,建议在遇到类似纠纷时,应及时收集和保存与纠纷有关的所有证据,包括合同文件、通讯记录、支付凭证等。同时,建议在法律诉讼中,积极与律师沟通,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陈海霞律师,毕业于河南大学法学院,现任河南则政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实践经验。执业期间,办理了大...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郑州
  • 执业单位:河南则政鼎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10120********51
  • 擅长领域:公司法、工程建筑、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