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嘉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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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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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注意哪些事项?

发布者:孙嘉盛律师|时间:2019年04月28日|分类:房产纠纷 |561人看过


1、购房前应认真查看商品房项目“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对“五证”不全的房产不要购买。购买“五证”不全的房产易造成不能交房、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等不良后果,存在极大风险。

  2、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的房屋,不要购买,不要以认购、预订、排号、VIP卡等形式支付定金、预付款性质的任何费用。

  3、应注意查看所购房产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范围内,是否存在抵押等权利限制情况。

  4、应慎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仔细阅读、充分沟通、完整理解合同条款及补充条款。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对承诺事项和内容要求应写入购房合同,写入合同的承诺和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5、注意保存楼盘宣传资料、购房合同、付款票据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6、房地产销售属于市场行为,购房人购买商品房属于经济生活的范畴。如果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屋,出现后续问题和纠纷应当遵照市场规则依法解决。

  二、购买二手住房时注意事项

  1、审慎选择中介公司,应选择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在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公司,优先选择社会信誉优良、服务流程规范的经纪公司。

  2、认真核对房屋信息,确定卖方是否与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一致,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交易的情况,是否属于保障房、小产权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等。

  3、谨慎支付交易资金,买卖双方应当通过房产交易主管部门设立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划转交易资金,严禁房地产经纪公司或者房地产经纪人员代收代付交易资金。

  4、规范交易合同签订,使用合同示范文本,防范一房多卖等行为。要按照真实成交价格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要为省税费而签订阴阳合同,增加交易风险。

  建议广大群众,应根据需要理性购房,把握不准的可以找律师咨询,有纠纷的及早找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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