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来咨询我关于离婚时财产分割、抚养权等的问题,那我就把常见的疑问开一个系列,以白话的方式,让各位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对自己的事情好有一个把握。
就本文的问题,法官会怎么处理呢。
通常来说,婚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就视为一方向另一方的赠予,受赠一方会获得一定的金额。完全分不到钱,不太可能。
如果涉及到还贷问题,法官有较大可能判决房子归婚前买房一方所有,然后给予另一方补偿。也就是说,房子婚前谁贷款买的,通常归谁,另一方拿到一部分钱。
双方在这个情况下是平分吗?? 答案是不一定,首先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其次法官会综合考量,比如房屋的来源,贷款人,使用人,房屋现在的价值,双方共同偿还的部分,贷款剩余金额,等等因素。说简单一点,法官有很大的裁量权。
后续本文会就更多问题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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