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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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公司法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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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蔡某与被告王某离婚案

发布者:曾燕律师|时间:2020年04月07日|分类:婚姻家庭 |220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事实经过

    原告蔡某因其丈夫王某出轨,双方感情不和,且已经分居,原告蔡某在伤心绝望之下,提出离婚,王某也同意离婚,但是坚决主张其名下的房子归自己所有,孩子的抚养费只给2000元一个月,蔡某不同意,因此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蔡某无奈之下,来找到我们寻求帮助。

    我们在接受蔡某的委托后,帮助蔡某分析了王某名下的房产性质,以及调查王某的收入情况、搜集了王某的出轨证据等,结合我们以往的办案经验,以及法律的规定,我们帮助蔡某提起了离婚诉讼,帮助蔡某尽快从这段痛苦的婚姻中摆脱,最大可能争取房产以及孩子的抚养费。

    本案经过我们充分的准备,最终蔡某成功与王某离婚,且王某补房屋价值一般的折价款给蔡某,同时也为蔡某争取到了小孩一个月4000元的抚养费,蔡某对于这个结果也特别满意。

    二、律师建议

    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提起离婚,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小孩抚养权及抚养费等达成一致意见,需要通过诉讼离婚方式离婚。在离婚过程中,涉及是否具备法定离婚的条件、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分割、小孩抚养权及抚养费的争议,往往因为一方不懂法,吃了很大的亏,做了一些没有必要的妥协或者让步,因此建议聘请律师指导或者代理当事人进行离婚,以帮助在婚姻中受伤的人走出婚姻并争取到最大的权益。

    本案房屋虽登记在男方王某一人名下,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虽登记在一人名下,但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本案蔡某也有房屋价值一半的权益。

   关于小孩抚养费标准,需要根据小孩的实际需要,以及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综合考虑,因此拥有小孩抚养权的一方,应注重搜集更多的证据予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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