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海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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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发布者:聂海燕律师|时间:2019年05月15日|分类:刑事辩护 |1386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1、本案的事实如下:被告人颜某某无证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注意到有行人通过,将正在人行横道上过马路的被害人刘某某、唐某某撞倒在地,导致两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颜某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且事故发生后,颜某某驾车逃离现场。

2、律师点评:本案的被告人家庭条件非常困难,其无证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又未购买保险,经过律师与被害人近亲属多次协商谈判,最终与两被害人近亲属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一致意见,赔偿385000元,将被告人需赔偿的金额降至最低,被害人近亲属出具了谅解书。

    因被告人被拘留至开庭已羁押近半年,综合考虑其情况,法院最终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待判决书作出,只需再关押三个月即可刑满释放,被告人对此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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