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进入到快速扩张发展的时期。在此期间,征地、拆迁变得越来越频繁,各种拆二代的“趣闻”也成为人们饭后谈资的话题和焦点。但殊不知,在各种征地、拆迁的行政行为之中,有一些属于公民应有的权利被政府、村集体等行政机关及自治组织侵犯。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凭证享受下列待遇:(三)……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移民搬迁安置、新农村建设安置、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
根据上条规定可知,河南省独生子女家庭在拆迁时可以享受多分一人份的福利待遇,但是许多独生子女家庭的拆迁户却因为不知道该条的规定从而丧失了对自己应有权利的保护机会。
笔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该条规定,共发现685个案例,其中683个在河南,形成了属于河南特有的争议纠纷。并且这683个河南案件分布在河南省各个地市,时间点从2014年一直到2019年,每年都有类似的案例上网。
从上述数据我们可以发现,在2014年河南进入快速发展的时期开始,随着大规模征地、拆迁的开始,许许多多的独生子女家庭的权利受到了侵害,被非法的剥夺了其应当享有的福利待遇。笔者相信,683件不是结束,而仅仅是开始。在河南,还有大量的被侵权的独生子女的家庭没有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也相信,随着法治社会进程的到来,正义终将会实现。
最后,笔者作为一名律师,希望用这篇文章给侵权者以警醒,你们的侵权行为在这个法治社会必将受到正义的惩罚;同时笔者也希望用这篇文章给受害者以力量,你们的合法权益值得去争取,我们作为律师、法律工作者,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维护属于你们的合法权益。
随笔人:付海翔律师
时间:2019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