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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近因原则分析

发布者:潘奕含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4日|分类:保险理赔 |647人看过

所谓近因原则,是指保险人只有在造成损失的最直接、

最有效原因为承保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时才承担保险责任,对承保范围外的原因引起的损

失,不负赔偿责任。目前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认为近因并非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与损

失最接近的原因,而是指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起主导作用或支配性作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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