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志辉律师
翁志辉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专职律师执业6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被告人张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成功争取取保候审后,法庭采纳辩护人意见,获缓刑判决。

发布者:翁志辉律师 时间:2019年07月18日 35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文书编号:(2019)沪0106刑初751

——被告人张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成功争取取保候审后,法庭采纳辩护人意见,获缓刑判决。

辩护人翁志辉律师,系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7月至8月,被告人通过微信向他人发送公民户籍信息、车辆信息、手机定位信息、外卖地址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并从中牟取利益,共收取人民币1.4万余元。

被告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辩护人介入后,会见了嫌疑人(被告),并且详细研究了案发经过,审核后制定了辩护策略,在公安侦查阶段成功嫌疑人争取到取保候审,并且最终争取被告从轻处罚,获得缓刑判决。


翁志辉律师,(电话:1731637062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刑事委员会委员、律所税法委...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1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刑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