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以为监委只查贪污受贿,实则不然。监察机关依据《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101种犯罪行为拥有管辖权,构建了一张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严密法网。
101个罪,根据内在联系可以分6大门派
1?? 贪污贿赂类(19个)——指利用职权谋取经济利益的犯罪,也是反腐重点
核心罪名: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以及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实施的职务侵占罪等
通俗解读:核心是“权钱交易”,包括侵占公款、收受好处、挪用资金,以及财产来源不明等。
2?? 滥用职权类(18个)——任性用权,乱作为、瞎指挥
核心罪名:滥用职权罪、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报复陷害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
通俗解读:核心是“胡乱用权”,包括违法决策、滥用审批权、包庇犯罪、打击报复等
3?? 玩忽职守类(12个)——不作为、不认真作为、不负责
核心罪名:玩忽职守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等
通俗解读:核心是“失职失责”,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4?? 徇私舞弊类(18个)——搞人情关系,走后门、开绿灯
核心罪名: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资产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徇私枉法罪等
通俗解读:核心是“因私枉法”,在公务处理中弄虚作假、偏袒一方
5?? 重大责任事故类(12个)——公权力+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公共安全
核心罪名:重大责任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
通俗解释:核心是公职人员在企事业单位监管失职导致事故或者隐瞒事故等,不仅要行政问责,还要刑事追责!
6?? 其他犯罪类(22个)——兜底条款
核心罪名:违法发放贷款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泄露案件信息罪 等
这101个罪名,监委怎么管?分三种情况:
- 监委专属管(49个):纯职务犯罪,公安、检察都别插手
- 和公安共管(38个):比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看犯罪主体是不是公职人员。是公职人员,监委管;不是,公安管
- 和检察共管(14个) :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检察院可管,但监委必要时也可直接管辖。
简单说:只要你是公职人员,用公权力进行职务犯罪,监委就有权查!涉及监委和公安或检察院管辖交叉的案件,一般以监察委为主,其他机关予以协助。
友情提醒:这101个罪名是公权力的"红灯",闯红灯,有风险,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但是正式委托辩护律师阅卷需要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