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付夏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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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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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时债务人转移财产怎么办

发布者:汪付夏子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1日|分类:债权债务 |339人看过

一、讨债时债务人转移财产怎么办

1、债权人追讨债权时,发现债务人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的,可以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财产转移行为。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如下:

(1)、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第五百三十九条 【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

二、逃避债务的行为

1、利用公司分立方式规避债务

在原企业基础上分设若干新企业,改制时,将原企业的有效资产划转到新企业,债务保留在原企业,原企业并不破产关闭或注销,而是留下一副空架子来 应付债务。或者说在改制时,由企业集团公司将债务留下,却设法将有效资产转移给子公司,集团公司仅变为一个管理机构,不再直接从事经营,而以前所有的债务 都由集团公司来承担。

2、利用承包、租赁和转让方式规避债务

有些企业将全部资产租赁给一个新成立的公司、其它单位或个人,原企业骨干人员随之转移到新企业去上班。如果承包、租赁给个人,作为贷款物资保证 的企业资产不断减少,这些个人对贷款的本金利息不负任何责任,企业在最后破产无法实现的情况下,便通过变卖设备和土地的办法获得资金,但在转让中却往往并 不安排偿还贷款,造成实际上的规避债务。

3、利用对外投资方式规避债务

经营者将企业主要的生产设备、厂房、楼宇等有效资产抽逃,投资组建新的有限责任公司,把债务和不良资产留在原企业。结果新公司有资无债,原企业有债无资,只剩一块牌子,一个法定代表人承担债务。等到债权人索债时,对于所欠贷款,企业已经丧失实际的偿还能力。

4、利用低价出卖资产的方式规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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