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吴蒙跃律师
执业资质:1310120**********
执业机构:上海勤周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民间借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吴蒙跃律师|时间:2021年06月05日|分类:劳动纠纷 |270人看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