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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上人员伤亡是否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

发布者:吴蒙跃律师|时间:2021年06月02日|分类:交通事故 |508人看过

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如何承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我们倾向于认为,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但应排除对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上乘员伤亡的情形的适用。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37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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