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的报批流程:
项目建议书→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初步设计等→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二、对于建设项目的“四证”的解释
1、《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
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核发的目的: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
用土地的合法权益。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准建证)
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建设工程、在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
核发的目的: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证)
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
下面就进入了:建设准备阶段
建设准备阶段主要内容包括:
三、开工条件
“三通一平”、“五通一平”“七通一平”;
“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土地。
“五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平整土地。
“七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邮、通讯、通暖气、通天燃气或煤气;平整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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