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研律师
法学、管理学双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崔研律师执业十余年,具有多年建筑业大型央企及互联网企业从业背景,拥有丰富的同公、检、法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的经验。
18519330685
咨询时间:08:00-21:59 服务地区

摊上事了,我是不是该请律师?

作者:崔研律师时间:2019年01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11次举报


虽然“打官司,请律师”已路人皆知,但当事人最为关心的是,律师到底能在其间起到多大作用?对于法院而言,判决有一套法律适用的规范规则,再优秀的律师,有时也不能改变规则。比如,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没有《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5种情形,一般法院基本不会作出离婚判决。那么,打官司请律师有用吗?


事实上,我们完全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把握。


一、可以不聘请律师的情况

1、情感纠结型

比如某些离婚案件,当事人基本上无争议财产,而是情感波折,导致心理不平衡,觉得自己很受伤。律师毕竟不是心理咨询师,这类案件请律师的意义不大,不如寻求心理咨询师指导的帮助或者找朋友倾诉纾解。


2、过高期望型

某些案件当事人的主张本身缺乏法律依据,索赔远远超出了法定标准,通过法律程序很难得到法律支持,此类案件律师作用基本归零,至多能够可以给给对方带来一定的心理压力。


3、结果明确型

对于争议标的额不大、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请律师的意义同样不大。比如关系明确的民间借贷,只要未超过诉讼时效,大多数不必聘请律师处理。


4、走程序型

如当事人双方户口均在外省市,而已在北京连续居住1年以上,现双方均同意离婚,而又不能或不愿到原籍办理,该类案件通过法院履行调解程序即可。而全部费用有可能只需几百元,但律师代理费,可能数倍于此。


5、心理恐慌型

绝大多数当事人可能被动陷入法律纠纷,“第一次”难免紧张,或者自认为对方可能握有对己不利的证据,但其实这些所谓”证据”并不具备法律意义,但当事人往过于“重视”或基于不懂法被对方所威慑,对于该种情况,建议当事人先寻求法律咨询,再行考虑是否聘请律师代理。


二、建议聘请律师的情况

1、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型

不论案件大小,不论争议财产多寡,在自身经济实力及心理承受的范围内,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由律师出面斡旋,甚至与自己不愿面对的人沟通调解,可以最大限度的节约时间成本和规避法律风险。


2、案件复杂型

诉讼往往是一个严密、复杂的过程,需要大量的诉前准备工作。法庭上即将开始的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准备给养、推演战局、搜集证据都是极为琐碎、严谨的工作。作为与判决结果息息相关的当事人,看到对方各种“不合理”甚至“胡搅蛮缠”的控诉,可能会气得七窍生烟、脸色发青,但如此不能解决实际问题,需要有针对性地、而非长篇大论地反控诉,撰写答辩意见更需“四两拨千斤”,一举击破,使事实得以澄清。此外,对于涉及公司股权、银行存款查询、股票分割的案件,更需倚赖律师查询相关信息,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诉讼策略,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法理争议型

实践中某些案件案情简单,但法律适用复杂,对于诉争争议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地方高级法院的相关司法答复也不甚明确,甚至理论界也有争议。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需要聘请理论性强的专业律师。举例说明:

女方在婚前购房,购房合同价50万元。女方出资40万元,另男方有证据证明同时也出资10万元,且直接汇入女方购房的房产公司。双方离婚时该房子已升值至100万元。

女方诉称该房系其婚前个人名义出资购买,且房产证也是其一人名义,该房应为其个人财产;男方则认为,该房虽系婚前女方所购,但男方亦有出资,且为结婚目的购房,现该房已增值,故该房包括增值部分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该案虽然案情简单,但法律适用复杂,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代理。


4、有调解意愿型

据不完全统计,律师诉前居间调解成功率为10% ,尽管可能性较少,但对于具有特殊身份关系、确实不愿诉诸法院的当事人,聘请律师仍然不失为一种化解争议解决途径;此外,在法院主持调解的情形下,律师可以为帮助当事人权衡利弊,为调解协议把好最后一道关。


律师寄语

             

谋事不可以不慎,见事不可以不明。不必事事皆能,变通即是求存。盲目航行,处处皆是逆风。


崔研律师 已认证
  • 18519330685
  •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用户采纳

    4次 (优于85.7%的律师)

  • 用户点赞

    3次 (优于87.9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6535分 (优于93.64%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43篇 (优于93.02%的律师)

版权所有:崔研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00169 昨日访问量:11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