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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纠纷委托律师,单位止损超一半!

发布者:潘开荣律师 时间:2019年04月10日 220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无锡市xxxx包装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总找到江苏崇宁律师事务所潘开荣律师,要求委托处理其临时员工桂某某工伤事宜。基本案情是:桂某某进包装公司工作不满一个月,后陈述下班途中发生电动车相撞交通事故,导致颅底骨折,因对方电动车主无赔偿能力,遂委托律师要求公司申报工伤,公司否认劳动关系及其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本案委托潘律师代理后,桂某某确认劳动关系历经劳动仲裁、法院一审、法院二审,审理程序中,公司认可桂某某曾与公司有过劳动关系,但是不认可桂某某事故当日不存在劳动关系,最终法院以公司无法提供证据否认桂某某发生交通事故当日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支持了桂某某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请,但是该程序走下来,已经耗时一年多。

后桂某某及其代理律师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工伤认定科要求公司举证,潘律师代理公司举证说明即使法院最终因公司无法否认事故当日劳动关系,但是公司也不认可劳动者在晚上9点半发生交通事故,不属于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否认属于工伤,因桂某某受伤比较严重,医疗费已经花费十八万多,且根据医疗病历,工作等级应在八级以上,按照法律标准赔偿达40万左右,经人社局工伤认定科多次调解,最终公司支付17万元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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