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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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离开原籍服刑的条件是什么?

作者:王小鑫律师时间:2023年11月1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34次举报
2023-11-14


缓刑:离开原籍服刑的条件是什么?

缓刑不回原籍服刑的,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并且需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的执行地有以下三种情况:

1、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由居住地的司法局(所)负责管理和实施社区矫正;

2、非在户籍所在地被判刑的,且在外地无固定居住地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实施社区矫正;

3、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并征求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缓刑适用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缓刑考验期限:

1、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2、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3、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联系电话:13949357570 ,执业于河南荣进律师事务所,河南省律师协会会员,南阳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客...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南阳
  • 执业单位:河南荣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11320********7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死刑辩护、刑事自诉、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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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320********76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死刑辩护、刑事自诉、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