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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了解的执行知识-参与分配

发布者:四川瑞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01月06日|分类:法律顾问 |793人看过


你需要了解的执行知识-参与分配


当我们拿到生效的胜诉判决时,我们第一件事应当立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债权实现。我们透过案例来了解执行知识中的参与分配。


案情一

李某因做工程资金周转不开,于2015年向黑娃借款20万元;又于2016年向绿娃借款40万元,并以李某的房屋办理了抵押权;李某又于2017年向红娃借款50万元;与此同时李某向他的同学蓝娃借款10万元。后李某逾期向黑娃、绿娃、红娃、蓝娃偿还借款,后四人向法院起诉,四人都拿到生效的胜诉判决之后,法院将李某唯一的住房拍卖,所得房款60万元,黑娃、绿娃、红娃、蓝娃四人应当如何分配这60万元呢?


在不考虑执行费用等其他费用外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黑娃最先进入到执行程序,而其他人都还在诉讼程序,那么法院保留了绿娃的优先受偿权40万元后,剩余的20万元由黑娃所得。其他人都只有当李某有其他财产时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种情况:四个都进入到执行程序,那么法院优先保留绿娃的优先受偿权40万元外,黑娃(1/4)、红娃(5/8)、蓝娃(1/8)三人按照比例参与分配,黑娃分得5万元,红娃125000元,蓝娃25000元。





案情二

某公司因做工程资金周转不开,于2015年向黑娃借款20万元;又于2016年向绿娃借款40万元,并以某公司的房屋办理了抵押权;某公司又于2017年向红娃借款50万元;与此同时某公司向蓝娃借款10万元。后某公司逾期向黑娃、绿娃、红娃、蓝娃偿还借款,后四人向法院起诉,拿到生效的胜诉判决之后,法院将某公司唯一的住房拍卖,所得房款总额60万元,黑娃、绿娃、红娃、蓝娃四人应当如何参与分配这60万元呢?


在不考虑执行费用等其他费用外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种情况: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除了绿娃的优先受偿权外,按照查封、扣押、冻结的先后顺序进行分配。
第二种情况:某公司已经进入到破产程序,除了保证绿娃的优先受偿权外,其他人按照破产法相关规定进行参与分配。

所以当我们借款给其他人时,为了保证我们的债权,而实际情况允许的条件下一定要办理抵押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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