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各种为了扩大自己收益的行业都在蠢蠢欲动,一些汽车维修店为了让自己维修业务蒸蒸日上,竟然对邻近周边的汽车下手以获得每天源源不断的“客户”。在此,笔者普及下该行为的违法成本如下:上述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该行为在违法处罚上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实施上述行为既符合治安处罚法的情况,将受到拘留、罚款的处罚:
第二类造成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时,则构成刑事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奉劝各行各业的“打工者”,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莫以身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