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中通常出现问题的第一爆点就是出现行政处罚,而对于行政处罚的应对也是体现企业环境管理人员能力的重中之重。我们能够为企业在可能遭遇行政处罚的情况下提供全流程的支援。
一、调查阶段
现阶段,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行政处罚的额度均有较大的增长,普遍出现了单次行政处罚金额五十万以上的情况,对于小企业的管理来说,是一个极大的伤害。因此一旦出现相应的可能性,就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特别是对于行政执法机关的调查中所透露的对企业相关行为的判断,需要进行迅速分析,了解对该行为可能进行处罚的对应条款。我们可以根据企业对相关行为和调查过程中执法机关态度的描述,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为企业在调查阶段提前预测相应的行政处罚及可能的额度,为企业可能遭受的行政处罚提前提供应对方案。
二、申辩阶段
申辩作为行政处罚作出前企业的诉苦和说理时间,是企业避免行政处罚下达的有效手段,我们有诸多申辩的成功经验,为企业挽回了较多的经济损失。特别是这几年行政处罚法的修改实施和各个地方主管部门出台处罚基准后,对于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有较大的限制,且对于免罚轻罚等均有具体描述。可以为企业在申辩阶段降低处罚金额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我们的诸多成功经验,均可从技术和法律上多管齐下,既从技术上对企业的相关行为进行解答,避免与执法部门产生认知差异,也从法律上合理的利用相关的免罚轻罚条款,通过合理的设定整改方式等措施,来尽量减少企业损失甚至可以避免处罚。
三、听证阶段
听证是法律赋予较大金额罚款等处罚时的一个救济手段,而涉及环境的大量处罚,基本均可达到较大金额,因此听证也是涉环境行政处罚的主要抗争方式。听证是对行政处罚整个内部流程的期限进行延长的良好方式,因此大多会进行策略性的运用。我们具有丰富的经验,可以在整个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前的时间线内,良好运用相关的法律技巧,以便于企业通过恰当的履行一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来降低处罚金额或免于处罚。
当然对于听证的实际意义,创造与执法机关面对面交流相应的处罚依据以及事实情况等,我们在全国各地均有充分的案例,可以做到良好的运用面对面交流的时机,给企业创造适当的台阶,为各方达成合理诉求提供充足经验。
四、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基本可以作为企业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最后救济途径,往往企业均不愿意轻易尝试,一旦走出这一步,均意味着企业后续再进行经营将变得比较困难。但是也应当理解行政诉讼在行政纠纷的处理中同样也是达成目的的良好辅助措施。特别是行政诉讼是审查行政行为流程的主要方式,特别是可以在行政诉讼中对行政处罚的整个流程进行深度的审查,一旦能够发现其中的差错,基本就可以对整个处罚行为进行一个阶段性挽救,可以促进行政机关短期的妥协,对企业来说也非常重要。
我们对于行政诉讼也有丰富的处理经验,长期为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诉讼的应对方案,给我们带来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处理方式的深刻了解,因此对于涉及环境相关行政案件的诉讼处理中,我们有充分的预判能力,为企业尽可能的保驾护航。
五、其他方式
在法律途径穷尽之后,一些企业仍然是有一定的机会通过投诉等其他方式进行相应的救济,我们作为环境法律的专业研究人员,我们也可以通过提供文字处理等方式,协助企业进行相应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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