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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案,广州李烨涛律师精准辩护获不起诉决定

发布者:李烨涛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03日 25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在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中,广东敬思律师事务所李烨涛律师作为本案被不起诉人的辩护律师,与团队律师共同介入案件后,凭借精准的辩护策略和对案件细节的深度把控,推动案件取得法定不起诉的最优结果,成功为当事人避免了刑事处罚,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当事人因涉嫌扰乱单位秩序被警方传唤至执法办案中心,过程中因对处罚流程产生不满、情绪激动引发轻生念头,进而撞击办案中心液晶显示器,造成 3 台设备损坏,后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刑事拘留,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李烨涛律师与团队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其辩护人。

接手案件后,李烨涛律师们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事发的前因后果、主观状态及行为细节,梳理出案件核心辩点:当事人的行为系情绪失控下的临时举动,主观恶性极小;案发后当事人积极主动向被害单位赔偿损失,且赔偿金额超出实际损失;当事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属于初犯、偶犯,同时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显著轻微。

基于此,李烨涛律师们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专业的法律意见,重点阐述当事人的行为情节、悔罪表现及法定从宽处理依据,明确提出本案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 “不需要判处刑罚” 的情形,恳请检察机关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及李烨涛律师方辩护意见后,充分认可李烨涛律师方的辩护观点,认定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积极赔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法定从宽情节,最终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此次案件的成功辩护,充分体现了刑事辩护中精准把握案件情节、及时固定有利证据、精准适用法律的重要性,也彰显了专业辩护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中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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