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外国人有家庭团聚需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一)配偶为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者永久居留外国人,婚后已在中国境内与配偶共同生活五年,且每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投靠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籍父母或者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外国籍父母;
(三)年满六十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籍直系亲属或者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外国籍直系亲属,已在中国境内连续居留五年,且每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第十九条 外国人因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申请永居成功后配偶和子女也可以申请,这不就是链式移民吗?
美欧移民失控就是因为这种条款,白人占比不断下降,各种低端人才大量钻空子进入。
“家庭团聚”、婚姻移民带来的社会问题希望决策者能够提前想到。
另外,第十九条其他原因需要永居的也可以申请,其他是什么其他?
想留中国就留?
虽然是兜底的条款,但是也得给大众一个相对明确的交代。
第十五条 外国人依法在中国境内工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且纳税记录和信用记录良好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者从国际知名高校毕业,在中国境内工作满三年,其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一年;
(二)在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区域连续工作满三年,其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一年,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四倍;
(三)在中国境内连续工作满四年,其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二年,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六倍;
(四)在中国境内连续工作满八年,其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四年,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者从国际知名高校毕业“,我们花钱请来质量那么差的“留学生”,再让他们留下,图个啥?
一个外国人,来中国留学,补贴几十万,门槛低的要死,中国大学好吃好喝供着,然后假结婚五年,得了绿卡,然后就能把他父亲母亲,他所在国家妻子孩子带来中国,全部享受最优厚的医疗和养老了?
再对比一下,中国早年出国留学能拿奖学金的都是啥人?
那是我国清华北大的高智商精英!
第十一条 外国人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推荐,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一)为中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二)在中国境内从事公益活动,为中国公益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三)为推进中外友好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四)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永久居留外国人按照中国税收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对外缔结的有关税收的国际条约、协定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
永久居留外国人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依法纳税并按照规定在税务部门开具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者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后,可以按照规定兑换外汇汇往境外。
我们中国人就不做公益了吗?怎么外国人做“公益”就能换好处了!
另外,做公益和永居之间有必然关系吗?
不给永居他就不能做公益了?
最恐怖的是国外公益机构可以进来,和对外国人开放外汇管制,这可能形成国内资本洗钱和贪污合理转移资产的一条完美生意链。
大家对公益基金偷税漏税洗钱可能不太了解,国外富豪为了规避高额遗产税,都是通过成立家族基金来完成的,而国内一直把公益基金当做好事,这其实是误解。不排除一些做的是真公益,但是,很多也是打着做好事为幌子的资本机构!
中国实行外汇管制,不允许资本出逃,中国作为世界工厂,资本家赚的钱只能用来扩大再生产,没法去华尔街。
条例通过后,可能一些外国富豪公益基金进来后打着公益的旗号,炒作上几件爱国的公益事迹,然后就开始为国内转移不出去的大佬们转移资本去华尔街,并收取服务费。毕竟,国内有一些富豪很着急!
对外国人给予外汇等优待,他们挣了钱随便往外汇,中国人却不能。
他们把孩子生美国,现在北京不管他们上学,条例施行以后这些人可以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大学外国人又是申请的,不用考。
但自己的国民现在仍然在搞计划生育,仍为户籍制度所困,所以合适吗?
请来的是一等人,拥有超级特权。
我们的专家为什么会提出如此匪夷所思的建议!?
如果中国真打算使用外国劳工来补充,那么参考发达国家应该给予这些外国人低于国民待遇的待遇,而不是相反。
我们国家经济要迈向高质量发展,解决科技卡脖子问题,就必须引进一批外国高精尖人才;我们要搞活一带一路,建设好人类命运共同体,应对国内老龄化危机,也必须要像美帝那样对外开放,海纳百川吸引全球人才。
事实上,开放永久居留,给外国人发绿卡,很多发达国家也都有类似的政策。
大的政策方向我想中国人都是支持的,毕竟我们的目标是星辰大海!
但问题是,如何跟美帝抢人才?
我们需要的是高技术人才,可高技术人才能去美国为啥来中国?
除非给出大量优厚的超国民待遇和普通人没有的特权。
那么将会造成更加不平等。
一百多年来,中国对外国人总是缺少一份平常心。对外国人的「尊重」、「崇惊」、「害怕」、「胆怯」、「逢迎」,恐怕必然导致条例出现各种曲解。
其实《条例》是想给外国人“正常的”国民待遇。
很多人吐槽的是普通国人为何不能有正常的国民待遇。
因为中国的民族政策不平等,引进外国人相当于又引进了一个“不平等”。
引进外国人才我们可以支持,但是超国民待遇、花纳税人的钱补贴外国人,坚决不能支持!
最好是对待国人的做法随着《条例》的实施也得以改善。比如废除户籍制度,比如废除强制计划生育政策。
我们不怕引进人才,担心的是被钻漏洞而已,挤占本来就紧张的14亿中国人民的生存空间。
我们不怕考虑不周,担心的是人民感情被伤害。
虽然不能因噎废食,但制度设计上我们必须非常谨慎。
以上是一个普通中国公民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