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和政策对于代孕行为是禁止的,但基于客观原因,代孕事实确实存在。由此,也引发出代孕所生子女的监护、抚养、继承权等一系列问题。
《民法典》第1071条明确了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目前,司法实务中普遍认为代孕所生子女是非婚生子女。禁止非法代孕与保护代孕子女的合法权益并不矛盾。代孕所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受法律同等保护。需要指出的是,与代孕所生子女关系最为密切的法律问题是如何确定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司法实践中,在确定法律上的亲子关系时,应考虑该关系是否典型、简单、稳定、符合社会伦常,是否有利于家庭关系和谐以及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