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扣押债务人财产。
2、扣押债务人财产不是债权人的权利,如果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行为逃避债务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申请财产保全。在紧急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在向法院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提交申请书和债务人财产线索;
(2)、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恶意转移财产的,例如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财产等,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财产转让行为。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