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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没钱,起诉没用?错错错!

发布者:陈素颜律师|时间:2020年05月21日|分类:债权债务 |436人看过


摘要
日常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客户问:“对方没钱,起诉有用吗”“官司打赢的概率有多少?”“官司打赢了,钱拿不到,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从法律层面讲,官司胜诉跟能否拿到钱是两个概念,涉及两个程序,一是诉讼程序,另一个是执行程序。有些人可能会产生“万一拿不到钱,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不就白花了吗,从而放弃诉讼”。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为什么要起诉?



(1)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从上述规定可知,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为3年,即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权为3年。如果超过3年,则对方可以诉讼时效过期作为抗辩理由,导致债权人败诉的风险。

(2)可以查询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3)固定债权,保留证据材料

(4)迫使债务人还款


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限制被申请人高消费以及公安布控,债务人子女无法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债务人无法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座以上舱位,债务人名下的唯一住房也可能被法院查封等措施,从生活的方方面面予以限制,迫使债务人偿还债务。只有当债务人还清债务后,才能从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予以排除。


来源: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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