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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没收全部财产的债务人还要还债吗

发布者:赖伟贤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6日|分类:刑事辩护 |225人看过

来源:华律网整理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没收全部财产的债务人是需要还债的。没收财产是一种附加刑,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关于被判没收全部财产的债务人是否还要还债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被判没收全部财产的债务人还要还债是否

1、根据法律规定,被判没收全部财产的债务人是需要还债的。没收财产是一种附加刑,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二、法院没收个人财产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没收个人财产执行时间是判决生效后,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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