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明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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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重庆利欣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刑事辩护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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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申请仲裁近十万,尹律师为企业减损只赔了二万元

发布者:尹明沁律师|时间:2018年12月27日|分类:劳动纠纷 |57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陈女士系重庆某灯饰有限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自公司成立以来,有一安装工人钟某一直在公司工作,后因钟某在同行处兼职被陈女士批评而不满,于201810月向重庆市南岸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陈女士赔付其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待遇及年休假差额工资等共计99618.5元。陈女士街道仲裁委员会的文书后,辗转通过朋友找到了尹律师。

代理工作:

尹律师接受委托后,与陈女士详细沟通了钟某入职以来的工作情况,包括工资发放、休假、劳动合同签订以及社保购买等具体情况,提出了三点基本代理意见,一是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时效抗辩;二是通过工资表等来降低补偿金标准;三是通过公司考勤表和制度来证明钟某已经年休的事实。

代理结果:

仲裁开庭后,采纳了尹律师的代理意见,仅支持了钟某的小部分诉求,2018126日做出裁决,裁决陈女士公司向钟某支付各项补偿款共计25914.68元。裁决做出后,尹律师秉承以解决当事人根本问题为宗旨,并未放弃此案也没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激化矛盾,而是与钟某进行赔付商谈,经过尹律师的不懈努力,最终在南岸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经做出才裁决的情况下,尹律师代表陈女士公司与钟某达成和解,最终只需支付全部补偿款23000元,并且签署了《保密协议》等附属文书,为陈女士公司最大限度的降低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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