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明沁律师

  • 执业资质:1500120**********

  • 执业机构:重庆利欣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刑事辩护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中介不诚信,律师助当事人拿回定金和损失

发布者:尹明沁律师|时间:2018年12月25日|分类:合同纠纷 |55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7年11月12日谭女士与重庆T家房地产经纪签订了《北大资源博雅东商铺认购协议书》(以下简称“《认购协议书》”)一份,约定:由T公司向谭女士出售“北大资源东”38-吊1-22号商铺一间,总房款为1640044元,谭女士一次性付款;同时签订了一份《购买人声明》,约定谭女士向T公司支付代理经纪费542916元。两份文书签订当日,谭女士支付了定金30万元。后谭女士了解到T公司根本不享有《认购协议书》中约定商铺之所有权且商铺售价仅为1640044元,谭女士感觉被T公司套路,遂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定金,但T公司明确表示拒绝,双方多次协商无果。谭女士百般无奈,找到尹明沁律师,希望尹律师帮助她拿回定金、挽回损失。

代理工作

尹明沁律师接手案件后,详细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决定先不予起诉而是向房管部门了解,房屋的真实所有人、房屋现状、房屋销售权限、T公司的合规性等问题,在与两江新区房管部门沟通后,尹律师前往T公司进行商谈,最终双方达成了返还定金的协议。

代理结果

由于T公司未按时向谭女士退还定金,后尹律师代理谭女士向重庆市渝北区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履行,开庭前反复与T公司负责人沟通,最终开庭前T公司返还了谭女士一半的定金、诉讼费、违约金及律师费,开庭当日达成调解,后一个月左右,T公司将余下的定金和违约金全额支付给了谭女士。至此,谭女士所涉商品房预售买卖纠纷获得圆满解决。

律师意见

由于谭女士在签订合同时另行签订了其他文书,且其手中并无文书原件,接案之初如果直接提起诉讼该案就存在一定的败诉风险,为了将当事人的风险降到最低,尹律师采取了迂回策略,虽然多花费了一些时间,但当事人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经济上也没有收到任何损失。只有真正帮当事人解决问题的律师才是合格的律师,而不是一味的只走程序!

 

承办律师:尹明沁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