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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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五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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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律师解析】宝宝未满2岁,离婚时抚养权怎么判?母亲一定优先吗?

发布者:李小非律师|时间:2026年02月19日|分类:婚姻家庭 |157人看过

用户提问: 律师您好,我的孩子刚满1岁,正在闹离婚。听说2岁以下孩子一般跟妈妈,但我妻子明确说不要孩子。这种情况下,我能争取到抚养权吗?

律师解答:

您好,您有机会获得抚养权。2岁以下归母亲是原则,但有法定例外。您妻子“不要孩子”的态度,是案件的关键。

一、 法律原则与例外

法律确实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同时规定了三种例外情形,其中第二条是:“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您妻子作为母亲,有抚养条件却明确拒绝抚养,完全符合此例外。

二、 您需要准备的证据与行动

证明女方“不愿抚养”:这是核心。可通过庭审笔录(当庭询问其意见)、沟通录音/微信记录(清晰表达其不要孩子)等方式固定证据。

证明您“愿意且有能力抚养”:

意愿证明:您在诉状及庭审中清晰、坚定地表达抚养意愿。

能力证明:您的收入证明、稳定住所证明、学历证明、能提供照料的家人(如孩子爷爷奶奶)情况说明、您陪伴孩子的照片视频等。

证明孩子随您生活更有利:如孩子目前实际随您及您父母生活、您能提供更稳定的生活环境等。

结论:在此情况下,法院判决孩子归您抚养的可能性非常大。请务必在律师指导下,围绕上述要点组织证据,在法庭上清晰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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