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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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江苏品川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民间借贷刑事辩护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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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我们能带来一点光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03月05日|分类:刑事辩护 |665人看过


最近看了一部豆瓣评分9.5分的台湾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该片讲述的是一起精神病患随机杀人事件之后,被害人家属、犯罪嫌疑人家属、辩护律师及其家属、一般的精神病患及其家属、公共媒体以及精神病院如何面对伤痕、重建生活的故事。激烈的矛盾从这个案件展开。然而,与过往的犯罪类影视剧不同,它像是一个被拉高了的镜头,不聚焦犯罪的经过,不关注杀人者本人,而是站在一个更高的位置去俯视整个事件以及与事件相关的每个人,关注犯罪行为引发的后续连锁反应。在这一系列相关人物和连锁反应中,可能是因为职业关系,我最关注的就是辩护律师王赦这个视角。

影片一开场便是无差别杀人犯李晓明二审判决结束后,辩护律师王赦接受媒体采访,被受害者家属泼粪抗议。新闻媒体向社会大众播报了这位辩护律师狼狈的一幕,键盘手们也在网络上对王赦及其妻儿进行了大量的人身攻击,甚至发出死亡威胁。王赦在这个案件中是一位法律扶助律师,也就是大陆的法律援助律师。为了客观中立地查清真相,他一次又一次地去犯罪嫌疑人的家庭进行调查,去看守所与不愿进行精神鉴定的犯罪嫌疑人协商,他被所有的人不理解,包括自己的家人和爱人。

印象最深刻的有两幕,一是他带着妻子去见过杀了两名女童的精神病人陈昌的妈妈后与妻子的对话。

王赦问妻子:“你刚刚听到陈昌他妈妈说的那些话,你有什么感觉?你是不是听不懂?甚至无法理解,她怎么可以这么说?就好像她是一个不同世界的人。”

-“她到现在还搞不清楚,她儿子对这个世界造成了什么伤害,只想到她自己,一心想要她那个有病的儿子出来,难怪她儿子精神有问题。”

-“如果我跟你说,我妈也是这样呢?有哪个妈妈会把自己三岁的儿子丢进育幼院?”

-“但是你没变坏啊。”

-“我差点杀人,差点被人家断掉手脚筋,你信吗?”

-“我不信”

-“那次我拉肚子,迟到了,没有赶上车就迟到了两分钟,我没有坐上要去火拼的那台车,然后我在育幼院最亲的两个哥哥,一个死了,一个无期徒刑。不是每个人生下来都可以选择,我知道接下来我这么说你会觉得很不公平,但媚(王赦妻子名字),你真的很幸运,你有爱你的爸爸,爱你的妈妈,甚至你不用去担心你的生活,可是我们跟你们不一样,我们可能会有爸爸因为找不到工作每天就酗酒去打妈妈,我们没有办法好好读书,甚至没有办法好好睡觉,我们很穷,我们要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出去外面打工,但有时候做一两个月就会被炒鱿鱼,我们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我们是在不断地被否定当中成长的,甚至有时候就会相信那些在脑袋里面说他们没有出息、没有用的那些人、那些声音是真的,陈昌他就信了,他相信只有杀了那两个小孩,他才能得到解脱。可是如果你问我为什么,我真的不知道,我只能用猜的。他想杀掉的人是那个他小时候的自己。他的确犯下了难以原谅的罪,我会说他是个罪人,可是他不一定是个坏人。因为你们这些人遇到这些事情只有愤怒、害怕、胆怯,你们根本就没有机会去了解他们背后到底发生什么事情,难道把这些人全部抓起来、关起来、把他们都杀了,让他们消失在这个世界,这个社会会变得更好吗?不会,因为还会有下一个陈昌。

第二幕对话是发生在知道李晓明被提前枪决后,王赦喝得酩酊大醉,去找已经住回娘家的老婆,他说:“我知道他会死啊,但没想到会这么快,他前面还有52个死刑犯,为什么要跳过那些人这么急就把他处死呢?爸,我是他的辩护律师,我没有收到通知,我相信他的家人也没有收到通知,没有,可是新闻媒体可以在第一时间收到通知去拍耶,为什么不让他跟他的家人见最后一面,我不懂,这合法吗?合理吗?合情吗?他真的该死,他杀了人就应该死,可是不代表民主法治要跟着一起陪葬,那为什么我们还要逮捕他,然后浪费这两年时间开庭啊、调查啊?我们在抓到他的时候就应该捅他一刀把他捅死就好啦。……他杀人,他杀了人,他应该要死,可是他生病了,他死了以后就再也没有人知道……就算真正该死的人吧,他也应该跟我们有一样的人权,这是人人生而平等的权利,保护这家人的权利是我的工作,是我想做的工作,是我喜欢的工作,而且到底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你有标准答案吗?谁有标准答案吗?

在以上两幕对话中,我了解了为什么王赦愿意这样去为一个万人唾弃的杀人犯辩护,去拼命努力地挖掘真相,他不仅把辩护律师当成了一份职业,他小时候成长的特殊经历让他对这些人有着感同身受的特殊情感,他想拯救和维护的不仅是犯罪嫌疑人,而是他自己、他小时候最亲的兄弟以及这个社会的民主和法治。当然,不是每一个辩护律师都会有这样的特殊经历和对辩护律师这份职业的情感和热爱,但王赦的行为和举动却让我对辩护律师这份职业多了一些思考和担当,我可能做不到像他那样感同身受,但至少我可以尽力做一位不断挖掘真相、还原真相,维护当事人权利的辩护律师。就像《超级演说家》里来自台湾的林正疆律师在演讲中说到过:“刑事诉讼的目的在于追求真相并且做成正确的裁判,然而法官是人不是神,不可能总是正确无误、万无一失。所以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一套比较相对而且比较合理并且比较可能找出真相的制度。而这样的制度,辩护律师就是其中最为关键的要素之一。辩护律师所做的最重要的就是让无罪的被告人不至于得到有罪的判决,让有罪的被告人不至于去承受他所不应该承受的刑罚。

近期随着张扣扣被执行死刑,关于其辩护律师的辩护词所引发的争论又在法律界掀起了一阵波澜。这份辩护词从刚开始网上民众的赞誉有加到被法学学者批判得一无是处,这里笔者不想站队哪家的言论更合理合法合情,但我认为这样的辩论对于我们是有益的。邓律师的“给当事人一条活路”,探讨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原因和动机给了我启发,就像王赦说的那样,如果不去了解清楚罪犯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个社会不会变得更好,这样无差别杀人的现象不会得到遏制,同样,张扣扣案件也对社会作出了警示,如果我们能在张母案发生后更多地去关注被害人家属的心理辅导及人性关怀,可能张扣扣案就不会发生。法律不仅仅是对犯罪行为作出惩罚的工具,其同样承担着对社会的教育意义。苏力老师的批判也对我今后做一名刑事辩护律师作出了警示,一名律师不能仅仅只会煽情,案情和事实应该是法律辩护的基础,所有的辩护应该基于事实和法律来开展。

艾伦·德肖维茨(AlanDershowitz在《致年轻律师的信》一书中指出“千万不要爱上法律,它将会不可避免的让你失望。法律只是一个工具、一种机制、一种制度设计。法律应该永远被遵守但不需要被崇敬。”的确,坦诚比敬意更重要。如果不爱法律,作为法律人的我们应该爱什么呢?“应该爱正义,爱可以由法律产生的善”他在勇敢揭示现实的同时,又给了我们一种希望和追求的方向,一种更深邃的职业眼光和更高远的人生境界。在《致法学毕业生》一文中,德肖维茨直截了当地指出,你们将进入一个道德缺失的行业。危险地点普遍没有标志,有时甚至标志错误。腐败的可能性将永远存在。所以,在成为一名法律职业人之前,要好好想想自己的标准是什么?是要与无处不在的骗子精英同流合污,还是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标准?毫无疑问,答案是后者。要怀揣了不起的梦想,去做了不起的事情。要认清现实,把握好自己内心的道德底线,在承认个人私利与尊重他们利益之间达到一种平衡。“每一项善事只是因为行善者认为这样做是对的,端正的品格应意味着在经常相互冲突的利益中寻求适当平衡。”当然,这样的一个标准仍然有些过于抽象,但是作为法律职业人会比其他大多数人更需要一个坚强的道德内核,这是因为在我们的职业领域中,道德的极限会相对模糊,而规避道德的诱惑却无处不在。作为一名辩护律师,我们虽然没有司法权和执法权,但是法律赋予了我们辩护权,对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来说,可能前方是一片黑暗,愿我们能给他们带来黑暗中的一束光,我们需要坚持自己的道德准则,坚守自己的善,坚决维护法律赋予每一个人的平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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