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梅律师

  • 执业资质:13702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一方重病另一方不愿负担怎么办

发布者:赵春梅律师|时间:2020年01月15日|分类:婚姻家庭 |602人看过

步入婚姻殿堂时,夫妻双方信誓旦旦,不离不弃。但是,遇到一方重病时,总有那么一小部分人有能力却不拿钱给重病的配偶治病,不尽夫妻扶养义务。一面是急需治疗,一面是诉讼离婚耗时耗力,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可见夫妻扶养义务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更是夫妻之间的法定义务,严重的可构成遗弃罪。扶养义务主要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中相互扶助和供养的法律责任,包括经济上的供养,也包括生活中的照顾。

 

在实务中,有两条快捷的途径,可以不办理离婚快速解决治疗费用:

一是向不尽扶养义务的配偶主张扶养费。提起此诉讼需要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证明对方有扶养能力。

二是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提起是诉讼应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举证。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