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买房通常要和中介签订《居间合同》,如果买方对房屋有购买意向,中介往往提出,先交一部分“意向金”,把房屋占下,回去考虑好了,不用担心被别人买走。
中介提供的合同,多是格式文本,很多人没有耐心看完几张密密麻麻的规定,就草草签了,交了“意向金”。但是事后不想购买了,向中介要回“意向金”时,中介却说,这是“定金”,不予退还。
这是为什么呢?
我们需要了解《居间合同》中“意向金转定金”条款。该条款通常约定由买方先付一部分钱款作为意向金交给中介,如果卖方同意居间合同中的条件,中介就将意向金转交给卖方,此时意向金就转为定金,如果买方反悔不买则不能要求返还,如果卖方反悔不卖则要双倍返还。所以,买方付钱的时候确实是意向金,但如果卖方同意卖,那就变成定金了。所以一定要看清居间合同条款,不能随随便便就付了意向金。
如果没有该条款,那么“意向金”是完全可以要求退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