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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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意向金能不能退

发布者:赵春梅律师|时间:2019年10月30日|分类:债权债务 |347人看过


我们买房通常要和中介签订《居间合同》,如果买方对房屋有购买意向,中介往往提出,先交一部分“意向金”,把房屋占下,回去考虑好了,不用担心被别人买走。

中介提供的合同,多是格式文本,很多人没有耐心看完几张密密麻麻的规定,就草草签了,交了“意向金”。但是事后不想购买了,向中介要回“意向金”时,中介却说,这是“定金”,不予退还。

这是为什么呢?

我们需要了解《居间合同》中意向金转定金”条款。该条款通常约定由买方先付一部分钱款作为意向金交给中介,如果卖方同意居间合同中的条件,中介就将意向金转交给卖方,此时意向金就转为定金,如果买方反悔不买则不能要求返还,如果卖方反悔不卖则要双倍返还。所以,买方付钱的时候确实是意向金,但如果卖方同意卖,那就变成定金了。所以一定要看清居间合同条款,不能随随便便就付了意向金。

如果没有该条款,那么“意向金”是完全可以要求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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