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陈某某与周某发生交通事故,致周某死亡。莱西法院依法判决陈某某赔偿154214.85元,但其未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先后向陈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但其拒不履行,且长期外出逃避执行,并将已经由法院查封的大棚收入及玉米作物等挪作他用,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2014至2015年间,法院数次对陈某某作出拘留决定,但其仍拒绝履行赔偿义务。2022年10月,公安机关将其抓获。
莱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无视国家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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