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桂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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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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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放贷为业,借款合同无效

作者:莫桂成律师时间:2019年03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02次举报


出借人通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资金以赚取高额利息,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借款目的具有营业性,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常性的贷款业务,属于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签订之民间借贷合同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莫桂成律师,广西嘉宸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法学本科,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曾在小额贷款公司从...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西-桂林
  • 执业单位:广西嘉宸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50320********0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离婚、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婚姻家庭、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