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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中,医患双方各应提交什么材料(医疗纠纷新百问百答29)

作者:张显争律师时间:2023年03月0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13次举报

问:医疗事故鉴定中,医患双方各应提交什么材料?

答:

1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6)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

2、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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