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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权的终止情形有哪些(知识产权百问百答135)

作者:张显争律师时间:2023年02月0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28次举报

问:植物新品种权的终止情形有哪些?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14修订)》第三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品种权在其保护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品种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品种权的;

(二)品种权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三)品种权人未按照审批机关的要求提供检测所需的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

(四)经检测该授权品种不再符合被授予品种权时的特征和特性的。

品种权的终止,由审批机关登记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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